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湘西州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和信息系统数据管理责任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州政发〔2018〕15号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湘西州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和信息系统数据管理责任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各相关单位: 《湘西自治州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一批)》《湘西自治州信息系统数据管理责任清单(第一批)》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新旧动能转化的必要条件。提供公共数据服务是各级政府部门的基本职能,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和《湖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湘政发〔2017〕3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打破信息壁垒,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履行数据管理和共享服务责任,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全面摸清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现状,加紧清理“僵尸”信息系统,整合部门内部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接入州大数据中心,维护更新部门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目录,梳理编制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和信息系统数据管理责任清单,充分准备好数据共享利用技术条件,确保数据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可用性,为各级政务部门和办事群众提供优质的数据服务。 本次公布的第一批责任清单涉及19个部门、55条共享数据、41个信息系统。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信息系统数据管理责任清单和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的要求做好数据更新维护共享管理工作,且在7月30日前按照数据提供方式要求梳理打通数据共享渠道,完成共享准备。采用数据接口方式提供数据的责任单位必须明确服务接口调用方式,做好接口开发;采用前置机交换方式提供数据的责任单位必须调配好前置机等软硬件设备,做好数据加载;采用网站文件下载方式提供数据的责任单位必须组织好数据资源,协同州智慧办在政务外网挂网提供。 第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规定的数据共享交换服务将于8月1日正式启动,各部门如有数据共享需求,请将数据共享使用申请表(见附件3)报送至州智慧办组织实施。(联系人:谭碧波,邮箱:zhihuixiangxi@126.com,联系电话/传真:0743-8228866)。
附件: 1、湘西自治州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一批) 2、湘西自治州信息系统数据管理责任清单(第一批) 3、湘西自治州数据共享使用申请表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7日 (附件1、2不主动公开)
附件3
申请表版本号:V201808
湘西自治州数据共享使用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备注: 1、请完整详细填写申请表相关内容;
2、申请单位申明在此提供的资料与申请表上填写的信息全部属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