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6686322448527476/2017-26436
- 体裁分类:
- 发布机构: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2017-08-24 11:39:19
- 名 称: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主 题 词:
一、最高月缴存额和最低月缴存额的问题
(一)最高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由最高缴存基数和最高缴存比例确定。最高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度全州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高缴存比例为12%。2016年,全州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06.8元,其3倍为14721元,故2017年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最高月缴额之和为3534元。
(二)最低月缴存额
我州从2013年起,将最低月缴存额确定为200元,考虑到目前按最低月缴存额缴存的对象主要是非公企业职工,国家、省允许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降低缴存比例以及参考省直、长沙两中心最低月缴存额为224元、益阳中心为280元等几项因素,所以我中心仍保留200元作为最低月缴存额。
二、中央、省驻州单位缴存的问题
税务、高校、电力、通信、烟草等单位应执行湘建金
【2016】
124号文件。银行业机构执行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领导于2017年5月25日对中国工商银行湘西分行关于缴纳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报告的批示。
三、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的问题
2016年7月,我中心提高并公布了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最低月缴存额为966元。为保持最低月缴存额的连续性,2017年,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最低月缴存额仍为966元。最高月缴存额与全州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职工相同,即3534元。
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