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济开发区,州直有关单位及州重点项目责任单位:
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项目决战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办〔2016〕9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重点项目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州政办发〔2015〕8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州重点项目目标管理考核补充规定〉的通知》(州政办发〔2016〕8号)和《州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州重点项目分季度实施计划表〉的通知》(州政重〔2016〕1号)文件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州委督查室、州人民政府督查室、州发改委、州绩效办、州重点办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考核组,对2016年“项目决战年”活动进行三季度联合督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考核时间
督查考核总体时间安排是:9月26日—10月10日;具体到县市区和州直项目单位时间由督查组自定。
二、督查考核对象
1、8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
2、《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项目决战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办〔2016〕9号)所列311个州重点项目的责任单位。
3、《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60周年州庆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办发〔2015〕10号)所列300个州庆项目的责任单位。
三、督查考核内容
(一)州重点项目综合管理单位(8县市及湘西经开区)督查考核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各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自主申报的重点项目投资和形象进度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项目综合管理情况。重点考核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招投标、资金管理及“五个一”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3、项目环境建设情况。重点考核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的党(工)委、政府(管委会)重点项目环境服务责任制、优惠政策、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制、征地拆迁安置、重点项目矛盾快速调处机制等的落实情况。
4、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5、重点项目储备情况。按《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行州重点项目开发储备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州发改〔2015〕228号)文件要求对重点项目储备库进行标准化管理的落实情况。
6、项目廉政建设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廉政建设管理制度,是否有具体的工作安排,是否实行项目建设廉政合同制,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7、项目信息报送情况。
(1)按月调度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准确上报项目重大信息情况、汇报材料、项目图片资料及有关表格填报情况。
(2)2017年省、州重点项目投资计划。
以上具体评分标准见《2016年州重点项目综合管理单位三季度目标管理督查考核量化计分表》(附件1)
(二)州重点项目责任单位考核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项目投资和形象进度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项目综合管理情况。重点考核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招投标、资金管理等情况。
(3)项目廉政建设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廉政建设管理制度,是否有具体的工作安排,是否实行项目建设廉政合同制,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4)项目“五个一”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5)项目信息报送情况。按月调度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准确上报项目重大信息情况,汇报材料及有关表格填报情况。
具体评分标准见《2016年州重点项目责任单位三季度目标管理考核量化计分表》(附件2)。
五、督查人员分组及范围
具体人员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六、督查考核方式及程序
1、被督查各单位自查 (9月22日—9月25日)。被督查考核的各单位及部门对照该通知附件表中各项指标任务逐项进行自查,撰写汇报材料,提供相关制度和工作方案。
2、督查考核组考核(9月26日-10月10日)。督查考核组主要采取查阅资料、核验现场、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重点走访等形式进行督查考核,集中反馈意见。同时对考评的县市区和州重点项目实施责任单位进行初步评分,计分表需要督查考核组组长签字。
3、综合督查考核情况,10月11日各督查考核小组反馈督查考核情况,并提供督查考核书面总结和各类表格。州重点办汇总后,形成“项目决战年”三季度情况通报,并拟定考核等次和奖惩方案,经督查考核组联合审查后,报州委、州人民政府审定。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准备。被考核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考核工作,精心组织项目现场,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考核单位性质提供相应附表计分表中每一项计分项的依据,作为备查资料原件。汇报材料、备查资料原件、附件3、4、5、6表格需提供纸质材料,各类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督查组带回。汇报材料及附表3、4、5、6的电子文档于9月25日以前上报州政府重点办。联系电话:8234295,电子邮箱:xxzdjs@163.com
2、深入一线,实事求是。督查考核小组要深入实际,认真检查重点项目建设及环境创建工作情况,全面、准确掌握有关情况,据实反馈督查考核意见;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建设及环境创优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督查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并通报批评。
3、轻车简从,严肃纪律。各县市、湘西经开区、州直重点项目责任单位要按规定从简做好相关接待工作,各县市区只需确定一名熟悉情况的同志陪同。督查考核小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讲究方法、务求实效,并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廉政规定,严禁敷衍塞责、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附件1:2016年州重点项目综合管理单位三季度目标管理督查考核量化计分表
附件2:2016年州重点项目责任单位三季度目标管理考核量化计分表
附件3:2016年州重点项目1-9月份进度表
附件4:2016年州重点项目1-9月份资金到位及用地需求情况统计表
附件5:2016年三季度州重点项目储备表
附件6:2016年各县市(湘西经开区)PPP项目情况统计表
湘西自治州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2016年9月13日